首页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