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式样、编号规则和资质认定标志式样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在其对外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和证书,用以证明其取得资质认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