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