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四、 严格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十八)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十八) 四、 严格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十八) 积极引导食品店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活动。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承诺、统一亮证亮照经营、统一监督电话等“五个统一”的要求,规范食品店经营管理,使食品示范店做到:经营主体资格有效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食品经营者自律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十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