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以及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的制定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的协商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