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有关保障 第十二条 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鼓励采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且改造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改造前面积的改造升… 第十三条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应依法履行环评、水保手续,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十四条 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十五条 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补贴电量的上网电价按改造前项目电价政策执行,其它电量的上网电价执行项目核准变更当年的电价政策。 第十六条 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全国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的信息监测统计和建档立卡,及时更新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库。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