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 (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