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1994年) 第二十一条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199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被接种人或被接种人家属有权了解实施接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免疫接种的预防用生物制品进货渠道,并可以拒绝接种本办法规定以外非正常渠道获得的预防用生物制品。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