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四章 预算科目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预算科目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