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 第三章 复制 第二十条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复制 第二十条 设立音像复制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音像事业发展规划;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 有必需的资金、设备和复制场所。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