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条码实施细则(2000年) 第十一条 音像制品条码实施细则(200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在实施条码的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可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咨询。 本细则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