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音像制品成品进口单位进口的音像制品应当加贴文化部监制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