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 中央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省级财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并使用。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不得为其他专项资金进行配套。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