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 分公司和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2.1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公司、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2 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六、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 (二)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二) 2. 分公司和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2.1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公司、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2 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六、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 (二) 纸质材料应符合的格式要求 (1) 申请材料正本一份。 (2) 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3) 申请材料均须用中文书写,且字体不小于五号。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4) 申请材料应采用活页装订,且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5) 申请材料均应加盖公章,超过1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应盖“与原件相符”章。 (6) 申请书抬头应根据行政许可决定权限书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局”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分局”。 (7) 申请材料应注明申请人的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码、机构通讯地址和邮编、电子邮箱等。 (一)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