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 分公司和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2.1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公司、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2.2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2 2. 分公司和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2.1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公司、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2.2 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关闭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由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总裁)签署,其中应说明申请关闭代表处的理由。 (2)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 机构关闭完成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关闭工作的完成情况,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情况。 (2) 对外公告情况。 四、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一) 财务公司从事同业拆借等专项业务1.1财务公司从事同业拆借等专项业务资格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申请的理由及符合许可条件情况。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开展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措施,具体人员配备及分工情况。 (3) 新业务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 (4)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开办有关业务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5) 申请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6) 拟开办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7) 拟开办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情况说明。 (8) 拟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取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的声明,财务公司及所属集团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10)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1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以及申请的理由。 (2) 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开展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业务发展规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3) 新业务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 (4)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5) 申请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6) 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7) 拟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名单、拟承担工作职责及简历。 (8)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的声明。 (9)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 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工具3.1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募集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申请募集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的理由及发行额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申请人近3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分析,最近3年资本补充情况,已发行债务的兑付情况,募集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3)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4) 申请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5)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的中长期资本规划,同时提交相关决议复印件。 (6) 申请人在主体资格、发行程序、申请材料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的法律意见书。 (7)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的声明。 (8)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业务4.1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理由、目标定位和战略规划。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宏观环境分析,申请人近3年的经营情况和信贷业务情况分析,申请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资产… (3) 新业务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 (4)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5) 申请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6)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7)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业务操作规程、会计核算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选任制度。 (8)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情况说明。 (9) 资产证券化业务主管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名单和履历。 (10)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对出具的所有声明或承诺均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11)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 非银行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5.1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的业务资格种类和具体的业务品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申请人近3年的经营情况,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应结合具体品种)和可行性分析,面临的风险及控制措施,业务计划书或交易展业计划… (3) 新业务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 (4)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5) 申请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6)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 ①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指导原则、业务操作规程(业务操作规程应体现交易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和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计划。 ② 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模型指标及量化管理指标。 ③ 交易品种及其风险控制制度。 ④ 风险报告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⑤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研究与开发的管理制度及后评价制度。 ⑥ 交易员守则。 ⑦ 交易主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各级主管人员与交易员的问责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⑧ 对前、中、后台主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7) 衍生产品交易的会计制度。 (8) 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 (9) 风险敞口量化或限额的授权管理制度。 (10) 交易场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报告。 (11)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的声明。 (12)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六) 其他新业务6.1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其他新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的经营情况、风险监管指标情况及申请的理由。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近3年的经营情况、开办新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新业务的发展规划,面临的风险和控制措施,管理信息系统准备情况,具体人… (3) 新业务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 (4)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开办新业务的决议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5) 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6) 新业务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配备情况和简历。 (7) 新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情况说明。 (8) 申请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公司自身及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 (9)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10)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对出具的所有声明或承诺均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11)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一) 任职资格核准1.1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应简要介绍拟任人的基本情况及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况,拟任人履职回避情况、兼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从业限制情况,拟任人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 (2) 任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 (3) 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定机构同意或推荐拟任人任职的决议复印件(拟任人在取得任职资格之前不得进行正式任命),同时提交相关议案。 (4) 拟任人原任职单位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或申请人对拟任人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考察报告(其中应说明所采用的考察方式、获得的证据和结论);综合鉴定或考察报告的内容包括… (5) 拟任人身份证件(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和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涉及境外 (6) 拟任人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情况报告及本人签字的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承诺书。 (7) 拟任人签署的声明书: ① 本人及配偶不存在大额逾期债务未能偿还的声明。 ② 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声明。 ③ 非涉黑涉恶人员的声明。 ④ 确认所提供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对出具的所有声明或承诺均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⑤ 拟任人存在兼职情况的,确认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相应职责的声明。 (8) 拟任人最近3年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提交最近职务的履职情况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对以下情况及其所负责任的评估结论:所任职机构或分管… (9) 如为外籍拟任人,应提供拟任人签署的保密协议。 (10)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2)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