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8. 变更组织形式8.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3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1.3 8. 变更组织形式8.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3 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因母公司合并(分立)原因变更名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书。由新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总裁)签署,其中应说明申请代表处更名的理由,拟变更的新名称(中外文),并对本公司合并或分立的有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2) 新母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其合并或分立的批准书。 (3) 新母公司的合并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 新母公司的章程。 (5) 新母公司的最大十家股东或主要合伙人名单。 (6) 新母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及其所在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分布图。 (7) 新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总裁)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的对中国境内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8)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所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的声明。 (9) 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2)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