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六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公司、代表处,以及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终止营业或关闭(被依法撤销除外),应当提出终止营业或关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