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基于真实交易信息发送划转客户备付金的支付指令,确保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并确保相关资金划转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
清算机构应当及时对支付指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必要时可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交与交易相关的材料。
清算机构有权拒绝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按约定或者违反本办法发送的支付指令。
清算机构应当及时对支付指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必要时可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交与交易相关的材料。
清算机构有权拒绝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按约定或者违反本办法发送的支付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