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统筹组织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工作,建立健全由支付结算部门牵头,科技、反洗钱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分类评级工作机制,法律部门依职责做好配合。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