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所称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是指包括下列内容的报告: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载明反洗钱合规管理框架、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措施、可疑交易报告措施、交易记录保存措施、反洗钱审计和培训措施、协助反洗钱调查的内部程序、反洗钱工作保密措施;

反洗钱岗位设置及职责说明,载明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内设机构、反洗钱高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及其联系方式;

开展可疑交易监测的技术条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