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支付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