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检测、认证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测、认证资格认定的机构名单及其业务范围。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