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五章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