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