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四章 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