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金融主管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及时获取本办法规定的信息。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要求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