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待遇的,按照本公告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