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品种适应性、抗性鉴定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申请者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开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