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众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