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3. 股东出资行为真实,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或者相关行为已经得到有效规范,不存在风险隐患。 (三)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三) 3. 股东出资行为真实,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或者相关行为已经得到有效规范,不存在风险隐患。 (三) 经营规范 200人公司持续规范经营,不存在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破产风险的情形。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