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规范后申请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