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第二章 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 第二十一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披露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并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