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众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