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应简要披露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申请人应简要披露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申请人存在对外担保的,应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应予说明。
申请人应简要披露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申请人存在对外担保的,应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应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