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