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确保其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并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