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