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201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