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