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 第七章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