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26年) 第三章 布图设计的登记 第二十四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2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布图设计的登记 第二十四条 独创性声明应当指明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的设计区域、设计要点以及相应功能。 布图设计作为整体具有独创性的,应当在独创性声明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