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金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IC卡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伪造IC卡或利用IC卡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