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二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林改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林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网上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