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