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