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0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附表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