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2013年) 第一章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工作,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申请、初审、评审、延续和变更等事项。 第三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四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