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防雷检测 第十七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防雷检测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由使用单位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