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三章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二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二节 第三章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二节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四十二条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 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表2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第四十四条 采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