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四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五节 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四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五节 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 为降低放炮诱发突出的强度,可根据情况在炮掘工作面安设挡栏。挡栏可以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金属挡栏一般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0.4m,槽钢彼此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金属网,然后用木支柱将框架撑成45°的斜面。一组挡拦通常由两架组成,间距为6~8m。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挡栏距工作面的距离。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